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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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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柏林本以为这次聚会会有好些人。

    至少不是就他们三人。

    然而,真就他们三人。

    赵信邀他们二人前来,也不是有什么急事,甚至不是为了探讨学问,而是因为……

    “这棵梅树是我种的。”赵信得意道,“看!开花了!”

    在这一片白茫茫如下过一场大雪的白梅林中,一棵瘦小的红梅树突兀的立在其中,绽放着与周围格格不入的艳丽花朵。

    “为什么要在白梅林中种红梅?”余柏林不解。

    赵信摸摸鼻子,道:“我种的时候不知道这是红梅树。”

    “子诚兄买树苗的时候没让下人问问?卖梅树之人总知道卖的是什么。”余柏林笑道,“不过千白丛中一点红,也蛮有意思的。”

    赵信笑道:“这梅树是我逛街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的。这梅树病怏怏快死了,那卖梅树的小贩准备卖掉,我觉得有些可怜,就把其买回了家,种在院子里。”

    赵信叹了口气,幽幽道:“开花了啊。”

    卫玉楠拍了拍赵信的肩膀。

    余柏林看得一头雾水。赵信对这株梅树感情有这么深厚吗?至于长吁短叹,还专门找人来看。

    “让长青见笑了,来,我们边喝边聊。”赵信让人在赏花的亭子里端来温酒火盆,即使寒风凛冽,也不能阻挡文人一颗赏梅的文艺心。

    赵信自己先干掉一杯酒,才道:“终于开花了啊。”

    余柏林:“……”这株梅树到底怎么了?

    卫玉楠却一副似乎知道点什么的样子,也陪着喝了一杯。

    余柏林虽不明所以,但既然卫玉楠都喝了,他自然也以庆祝赵信种的梅树终于开花了为名,跟着喝了一杯。

    赵信又叹了一会儿气,才谈起这梅树的往事。

    原来赵信和余柏林一样,少年成名,虽不是小三元,也是以案首之身进学。

    那时候他比余柏林进学年龄更小,才十一岁。

    那一年,他神童之名传遍整个京城,一时间风光无限。

    余柏林垂下眼眸。

    赵信夺得亚元之位,恰好弱冠。

    距离进学,整整九年。

    “不是参加了三次,而是落第三次。”赵信苦笑,“当年就有秋闱,我自信满满以为能一举夺魁,却失望而归。”

    “那时虽失望,但也不绝望。毕竟我还小,磨练不够。三年后再战便是。”

    “三年后我又落榜了。可我也有借口。我中暑了,状态不好,考试时昏昏沉沉的,能答完卷子就不错了,还指望什么中榜?”

    “可三年后,我再落榜,却没有借口可找了。”

    “我没有生病,我字进学后磨砺了整整六年。这六年我声名远播。”赵信转着手中的酒杯,视线缥缈,似乎回到了最痛苦的那一年。

    余柏林能想象得到赵信当时的迷茫和绝望。

    赵信从小就是天之骄子,第一首诗传遍京城之时,他不过七岁而已。

    只七岁,便以诗才闻名。

    十一岁,以案首进学。

    同年,诗集传遍京城大街小巷,并且渐渐在外地也有了名气。

    可之后,赵信却连番落第。

    若是科举落第,赵信还能安慰自己。科举落第的才子大有人在,不用着急。

    可他连举人都没考上。

    秋闱都落第了。

    这对一贯骄傲的赵信而言,是不能接受的。

    “可我诗词写得好啊。”赵信笑道,“我想,要不要走上李湘陵的路子,成为风流才子算了。反正我家也不差钱,也不差走上仕途的人。养一个不走仕途的浪荡才子也是养的起的。何况我的诗也值不少银子呢。”

    “可子诚兄你坚持下来了。”余柏林道。

    赵信点头:“是啊。秋闱放榜之日,我烂醉一场,然后在家里躺了几日。家父看不惯我浑浑噩噩的样子,便让我出外走走。”

    “我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看到了这棵枯黄的树苗,听着小贩说救不活了,只能拿回家当柴烧了。”

    “不知道怎么的,我就开口将它买了下来,种到了院子里,浇了水。之后就没管它了。”

    “我继续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有一天,下人突然对我说,少爷,你种的梅树活了,发新芽了。”

    赵信笑道:“我就去看了看这棵梅树。唉,真发芽了呢。明明要被当柴火烧掉的,怎么就发芽了呢?于是我就回去继续读书去了。”

    “然后子诚兄就考上亚元了。”

    “是啊,然后我就考上亚元了。”赵信大笑,“可惜解元被你拿走了。你看,这梅树不但没死,居然还开花了。红彤彤的,挺好看的。”

    “确实挺好看。”余柏林点头。

    赵信说完这一段往事之后,便和余柏林、卫玉楠聊起了风花雪月,还乘兴做了几首赏梅的诗词。刚才的压抑似乎只是错觉一般。

    赵家几位长辈都在上班,待日落西沉,他们下班之时,余柏林和卫玉楠已经离开,因此余柏林并未能得以拜见。

    离开赵府,余柏林坐在马车上,撩起马车车窗遮风的厚厚的布帘子,看着越来越小的赵府大门,叹了口气。

    赵信今天邀约,并非只是感叹梅花开了,感叹当初的落寞和坚持。

    他是拐着弯用自己的经历,给余柏林当前车之鉴呢。

    赵信估计从谁那里得知自己会参加下一届会试,怕自己前面的科举之路太过顺畅,若是这次失利,甚至连续失利,会成为下一个李湘陵。

    当年李湘陵也是院试乡试连续第一,志得意满的参加会试,结果接连两次不中后大受打击,从此放浪形骸游历山水花丛之间,专心诗词之道,再不管科举文章。

    赵信不能明着劝说。

    科举这个事,是要看运气的。

    说不得余柏林下次真能中,也说不得余柏林再下次能中。

    赵信只是余柏林同辈的朋友,他跑去跟余柏林说,你要是屡试不中也不要心灰意冷之类的话,那叫缺心眼。

    这是诅咒呢还是对人家没信心呢?

    可赵信又担心余柏林期望太高,到时候失望太大。甚至因为现在期望太高,太过骄傲,被之前的名声遮住了双眼,不能静下心做学问。

    趁巧他种的梅花开了,便邀请余柏林赏梅来了。

    余柏林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自言自语道:“我长得一副让人很担心的样子吗?”

    不只是赵信,张岳和陈磊也分别多次来信,劝说余柏林戒骄戒躁,平心静气。两位老师对余柏林的学问了解更深一些,他们对余柏林说,若能正常发挥,会试应当没问题。但若余柏林这一年不安心复习,就会落榜。

    而如果已经尽全力之后仍旧落榜,那只是运气不好,再战便可。科举路上考个三四次、甚至十几次的人还少吗?

    总而言之,尽人事,听天命。

    估计是余柏林身体年纪还小,又没有长辈在身边管教,无论师长还是同辈好友,都对他多担心了些。赵信之后,卫玉楠又邀请余柏林进府一聚,也从自己的经历出发,侧面劝说了一次。

    余柏林颇有些哭笑不得的同时,也有些感动。

    他与这些人认识时间并不长,却能被人放在心上。

    余柏林想了想,提笔写了两首诗,附在信中,寄给两位老师和两位好友。

    两首诗都名为劝学,其一曰:击石乃有火,不击元无烟。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万事须己运,他得非我贤。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

    其二曰: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两首诗虽为“劝”学,实际上是他抒发自己理念。余柏林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年少苦短。也知道学无止境,短时间内未能取得进展很常见。正因为如此,做学问更要坚持不懈,早下功夫。免得年少时候荒废了光阴,到老了之时一事无成。

    陈磊收到余柏林书信时,正在读书。他见余柏林两首诗后,忍不住微笑着摇摇头,道:“倒是我多虑了。”

    说罢,他又仔细品读了一番。最后将两首诗重新抄录,张贴在书桌前。

    “与君共勉,愿与君同登杏榜。”

    …………

    张岳读完余柏林的《劝学》之后,则拍案大骂:“这小子是说我多管闲事吗!看我不揍他!”

    骂完之后,却把两首诗小心翼翼踹到怀里,呐呐道:“小子字写得不错,可堪一观。”

    然后,他就揣着信纸去找老朋友唠嗑,诽谤自己弟子不听话,居然写了两首诗与自己辩驳。

    张岳的老朋友早就对他花式炫耀徒弟的行为习以为常,然而每次见到仍然气得咬牙切齿。

    何振洲更是气得又拿扫帚把他赶了出来,张岳背着手,对着何振洲的大门摇头晃脑道:“何老儿,如此暴躁,不好不好。”

    何振洲直接把扫帚扔了出来:“滚蛋!”

    …………

    赵信看完信后放声大笑:“吾虚长几岁啊。”

    卫玉楠则笑着将信纸收好:“长青若能名垂青史,此信可当传家。”

    …………

    余柏林不知道那四人见到自己书信后的表情举止,但从那之后他们再不提及此事。

    而这两首诗在张岳卖力推销之下,封蔚回京之时,两首诗已经传遍京城,成为余柏林勤学的又一佐证。

    封蔚此次大获丰收,什么兔子狍子先不说,还得了几张少见的白色狐狸皮也火红色的狐狸皮。

    这还不是最打的收获,他还扛了一头熊回来。

    余柏林看着那头熊,脸一下子就黑了。

    在封蔚说要冬猎的时候,余柏林就担心封蔚莽撞的招惹大型猛兽。之后他又想,冬天猛兽稀少,且围猎场地肯定早派人打整过很多次,猎物都是饲养好之后赶出来的。封蔚要遇到危险也不容易。

    谁知道,他居然能猎到熊!熊冬天不是要冬眠吗!

    封蔚笑道:“这不是碰巧遇到一头饿醒了的熊吗?”

    余柏林皱眉道:“管理猎苑的人渎职了?”

    封蔚摸摸鼻子:“我就知道瞒不过你。不用担心,我早料到……喂!这种眼神是什么意思!好吧,是我哥早就料到成了吧!”

    余柏林松了口气:“既然陛下早已料到,想来并无大事。最后这熊怎么落在你手上了?”

    封蔚有点小委屈,说得好像他比他哥笨似的,虽然这是事实,但余柏林明明与他更亲近,居然这样……咳咳,实话实说。

    不过当余柏林问起猎熊一事后,封蔚又来了精神,拉着余柏林细细说了猎场之事,特别是他的英雄壮举。

    原来封庭起心思冬猎,并不是突然兴起。

    各朝代皇帝狩猎,除极个别时候为玩乐之外,大部分狩猎,都有政治原因在里面。

    大部分时候,都是为了彰显武力。

    这次也不例外。

    封庭登基之后,最先做的事就是整顿军务,把那些求和派统统召回京城,再细查军饷粮草,下定决心和北方游牧民族硬碰硬。

    虽说文宗时,边境颓了一段时间。但吃着武宗时候的老本,也不至于让战局太难看。在封庭整顿之后,立刻就得了一次大胜仗。

    北方游牧部落,或者说自古华夏周边民族,向来都是这副德行。看见华夏软了就打过来,被打痛了立刻跪下俯首称臣,待看到机会,就再反。

    这次也不例外。被打通了的部落,地盘离边境比较远的就跑掉了,离边境比较近的就投降俯首称臣了。

    要是武宗,这帮孙子早就被砍了。谁特么花钱养一群白眼狼啊?但文宗标榜德治,明知道这群人还会反,偏要好吃好喝的送到京城,让他们对文宗顶礼膜拜,让文宗感到自己宛如天可汗之后,送他们一大堆财物又护送回去。

    俗称,人傻,钱多。怪不得打谷草的部落会速来了。

    虽然封庭下了力气整顿军务,但边疆将士并不清楚新君脾气。想了想,还是把人送来了。

    反正之后要杀要剐,全凭新君定夺。

    封庭脾气不比他祖父暴躁,但对于这些白眼狼的想法确实差不多。可有些事将士能做,他作为皇帝,却是不能做的。

    若将士直接把人砍了,他不但不追究还会嘉奖。但人送到他面前来,却是不能杀了。

    对于皇帝而言,还是得披着一层良善的皮。

    可要让封庭向文宗那样,听别人说几句好话就赏下一大堆东西,那更不可能。

    边疆百姓将士会死不瞑目。

    封庭想了想,那就去狩猎吧。去狩猎场上吓唬吓唬他们,然后奖赏就是狩到的猎物了。

    嗯,他们自己狩猎到什么,就奖给他们什么,多省钱。

    反正是皇帝赏赐,哪怕一草一木,都是荣耀。

    等狩猎结束之后,封庭就要授意文臣们,人放回去可以,至少拖层皮。别让他回去后活蹦乱跳,过段日子又来捣乱。

    当然,被文宗惯坏了的一些人跳出来,说什么以德治国以德服人宽厚待人。封庭还没说话,他已经被其他朝臣揍了。

    咱们以德服人,那得是“人”才成。杀我们大晖朝人的鞑子能叫人?

    封庭笑盈盈道:“朕很佩服诸位高德。诸位大人谁愿意作为使节,前往塞外教化民众,以免边疆百姓再受病祸之苦?”

    这下子朝中再没人说话了。

    刚才揍人的张岳一挥袖子,冷笑道:“沽名钓誉之辈。”

    气得那人眼前一黑,差点栽倒在地上。

    打了人不说,口头上还要刺几句,张大人你若不是家世好,哪能活到现在?

    总而言之,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封庭在朝中已经拥有了相当的话语权,之前说一句朝臣能顶十句,现在说一句,朝臣就算再怎么顶,也无济于事。

    “不过在去冬猎之前,哥发现有人想趁着冬猎发难。”封蔚道,“倒不是说非要弑君谋逆。一只饿醒了的熊也近不了重重护卫的我哥的身。“

    那熊是针对其他大臣的。

    封蔚不细说,余柏林也无须再问。即使不知道是谁,大概也就是新君一脉的人吧。最好还能凭借这件事,给皇帝陛下再添些麻烦,比如让死去大臣的家族怨恨新君之类。

    就算人家不怨恨,折皇帝陛下一臂,还能让皇帝陛下在外人面前出个大丑。

    封庭将计就计,熊被早已准备好的封蔚围杀了,原本一场祸事,成了大晖德王武力值扬名的小故事,震慑了一大帮子人,还顺便以熊之事,拔掉了猎苑一些钉子,顺带给那些钉子背后的人小小的警告。

    “本来猎熊之事不是交给我的。”封蔚道,“这么风光的事,居然不交给我!我自然不依!磨了哥好久才得到这项美差!”

    余柏林按着眉角。

    自封蔚去冬猎,他已经好多日没做这个动作了。

    封蔚回来,他又开始头疼了。

    不过想来皇帝陛下更头疼。有一个比他更惨的人,余柏林心中稍稍好受一些。

    “既然你能猎熊,向来武艺有很大进步。”余柏林道,“我们切磋一二吧。”

    封蔚的笑容立刻僵住了。听到他和恶(饿)熊英勇大战三百回合,不是应该狠狠夸奖吗?为什么会是这种发展?

    封蔚立刻往椅子上一倒,有气无力道:“其实我还是受了点伤的,现在浑身乏力。”

    余柏林嘴角一抽,伸手握住封蔚一根胳膊,就往外拖。

    “长青、长青啊!我真的受伤了!不骗你!不信我们找个大夫看看!”封蔚忙道。

    余柏林停下来,转头道:“好。”

    封蔚:“……”真要找啊?

    守在一旁的小厮笑眯眯的真去请了王府里供奉的大夫,大夫捋了捋胡须后,道:“大概是闲出病来了吧。要喝药吗?”

    封蔚:“……”这老头好讨厌!

    余柏林微笑道:“请大夫开药吧。”

    大夫点点头,拿起毛笔一阵狂草,有病治病无病养身啊。

    封蔚:“……”我并不想喝。

    可是在切磋和喝药中,封蔚苦哈哈的选择了喝药。

    他不一定打不过余柏林,但他总是不忍心还手,只能被追的满院子跑,很丢脸好吧。

    所以,还是喝苦药汁子吧。

    虽然那老头很讨厌,但开的药方喝了向来很管用。

    余柏林见封蔚乖乖喝药,心中一些因为封蔚自己故意去遭遇危险的愤怒也就消散了。

    他已然明白自己对封蔚或许倾注了太多主意,光是因为封蔚屡次让他心思不宁,就超过他对自己的把控了。

    但现在已非前世,他不用担心会有人居心不良的接近他——居心不良的接近封蔚倒是有可能,他这个寒门小举子何德何能?

    所以,封蔚对他好,他也就报以好就成了。

    至于未来的事,未来再说。能多活一世,本就是白捡的。就算不事事顺自己的心意,也要活得潇洒自在一点。

    封蔚喝了几天苦药,大夫说“痊愈”之后,他便又活蹦乱跳了。

    因余柏林畏寒,封蔚便把熊皮只送了一半进宫,留下一半给余柏林铺床。狐狸皮也封成了大袄子,披在余柏林身上。

    余柏林本只想要几张兔子皮。除了珍贵程度的差异之外,狐狸皮不一定比兔子皮保暖。可封蔚说狐狸皮更称余柏林,私下让人用余柏林的尺寸做了衣服。

    封蔚长得比余柏林壮实,整个人比余柏林大一圈。余柏林若不穿,这衣服就浪费了。

    封蔚在白色和红色之间犹豫了好久,最终决定给余柏林做红色的皮袄,连领子都是大红色的。

    红色的皮毛不够,封蔚还去外面买了一些。

    余柏林平时喜穿素色,气质上也给人一种淡雅君子的感觉。现在偏偏少年裹上了大红色的艳丽皮毛,整个人也显得明艳了几分。

    “过年还是该穿的喜气一点。”封蔚摸摸下巴,觉得很满意,很好看。

    于是他自己又去买了许多红色皮毛,给自己也做了一件。

    结果一穿到身上……

    某日张瑚跟小师弟喝酒时用恐惧的语气道:“德王最近爱穿红色的衣服,看起来像是从血海里走出来的一样,满身血煞之气,更加骇人了。”

    张瑚拍了拍胸口,道:“德王未曾上过战场便带着如此血腥气,若将来某日上了战场,估计京城又会多一个让小儿止啼的人物了。”

    余柏林默默端起酒杯,遮住了嘴边的笑意。

    不知封蔚是否知道别人对他衣着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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