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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章:风雨齐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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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虎山内贼寇数万,要是放在十年前怕是早被陇右郡兵剿灭干净,饱读圣贤书的郡县高官都是冷清极致的老爷,眼睛里容不得半点沙子,凉州每年官吏政绩考核里就那么三个上甲,七郡里光是身穿红色云雁和白鹇官服的大人就有近百位,哪次不是抢破了头去争?就连最是爱收刮民脂民膏的贪官们逢到此时,也都会放下捞起金银的手。更别提五年一次的京察了,最让这些叱咤一方风云的官老爷们头疼的是京察向来都是御史台那帮油盐不进的书呆子,别提金银玉珠等俗物,就算提着价值连城的上贤手札也一样被这些长安来的贵人斜眼拒之门外。

    至于在太平盛世里挣抢一份军功,那就更是难如登天,就算是门槛高到能把天下十指中九指数的读书人拦住的高门阙阀也要动心,笔杆子写的再好也不如几千几万颗反贼的人头让皇宫龙椅上的那位舒心畅快,让天下士子争红了眼睛的几件红色官袍,还不是这位九五之尊一句话的事情么?

    只能叹一句乱世造时势,以往几年在这些做梦都想往上爬的官老爷眼中香饽饽的山贼如今却成了挥之不去的噩梦。泰天四年正好又轮到了五年一期的京察年,一只眼盯着脚底下,一只眼望着长安城的官爷们望断秋水都没打探出半点消息,似乎当今圣上忘了循环近百年的京察。

    群虎山六座峰头的匪爷们自然没有庙堂上的官老爷那么不自在,日日潇洒快活,原本提心吊胆怕朝廷官兵来报复,结果几个月过去了都没半点声响,难不成官兵怕了?

    侯霖坐在怯高峰后山一块巨大的黑岩上,手里端着一碗劣酒,听着郑霄云絮絮叨叨。

    估计赵俨山是想把秦舞阳和郑霄云这两个看上去就和普通庄稼汉子不同的人培养成心腹,不留余力的拉拢和示好,其手段让侯霖都为之汗颜,想想旁边这个曾救过自己命的汉子受自己拖累,好好的王府侍卫当不成,跑到千里开外的西凉和自己颠沛流离,差点丢了命不说,相识这么久,侯霖也就请他在函谷关外吃过一次豆腐脑,每想到这,侯霖总是心生愧疚。

    “后山下是一条山中涧溪,听姓赵的说是野味最爱聚集的地方,顺着这条涧溪往上走,就能到离怯高峰最近的另一座山头险关峰了。”

    侯霖不曾打断,默默举起碗一饮而尽,听郑霄云继续道来。

    “姓赵的说,这险关峰是群虎山众山头里势力最薄弱的一支,整个山头满打满算也不过一千多号人,当初要不是小丛峰插手,那怯高峰早就吞下了这险关峰。这些年月这山头能撑起来也多亏了险关峰大当家的仗义豪爽,手底下的兄弟虽然日子过的比起其余几个山头差了点,但心还算暖,不过想来也撑不住多久了。”

    郑霄云抬颌示意,侯霖望向不远处的一座千仞绝壁,险关峰是群虎山最高的一座山峰,直插云霄,倒有几分仙府气韵,烟雾缭绕,郁郁葱葱,不知情的人谁能想到这么一座充满仙气的峰头竟被一伙蟊贼占据。

    郑霄云手指一屈在一展,指向怯高峰主山道的方向:“群虎山里势头最盛的小丛峰在最北边,扼住了整个群虎山南北两条出口其中的一条,听说在群虎山几座山头还未坐大时光是在山脚下做剪径勾当就能日进斗金,后来也就没商旅行客再敢穿这条山路了。有此地势之助,小丛峰能有今日之象倒也在情理之中。”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啊。”侯霖摇头。

    郑霄云嘿嘿一笑道:“被你蒙对了,现在这群虎山都在传小丛峰和官兵有染,要不哪来的五百陌刀甲士,不过小丛峰有地势之优,视群虎山北山为逆鳞之地,剩下几个峰头没人敢踏足,要是想和官府搭上线并不难,不过其余几个山头并非铁板一块,背地里尔虞我诈下的绊子也不少,谁知道是不是一些心怀叵测的人编造出来的。”

    “无风不起浪”。

    侯霖干尽最后一滴酒,看着暑气正盛,便招呼几个弟兄一同回寨里歇息,怯高峰的营寨半边是木石搭出的房屋,另半边则是凿岩开山挖出的洞口,山石性阴凉,在里面避暑比起捂着夏季里千金难求的冰块还要舒服。

    春困夏乏秋无力,正值正午时,侯霖一行兄弟浑身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却还一个个趴卧在树林下不肯动弹,就连腿上爬了几只山里最常见的蚊蚁也懒得抖动一下。

    听到侯霖招呼后全都晃晃悠悠的站起身,往寨子里走。

    群虎山北角。

    小丛峰占据两座山头,稍矮的那座曾是一路陇右郡内极为出名的响马匪窝,七十多号人兄弟里面鱼龙混杂,甚至还有十几个羌人夹杂其中。比起怯高峰的百号响马也毫不逊色。却在去年秋冬交接时被小丛峰五百陌刀甲士俱斩于马下,正是因为此战,小丛峰的名声才逐渐显朗。

    众峰头皆畏惧小丛峰的兵强马盛,却无人深究其原因。更没有心人来窥视小丛峰的练兵独到之处。赵俨山曾经起过这个念头,却无奈受困寄人篱下,最后不得不打消,也正因此缘由,赵俨山才放言群虎山中皆是乌合之众,注定起风不鸣雷,成不了气候。

    原本响马的山头上驻扎着小丛峰的五百陌刀手。酷热难熬之际这五百人却列并列排成方阵站立在开拓出来的校武场上,人人皆挂甲带刀。

    一匹高大白马轻晃颈下铜铃,上面坐着一个看上去年岁不大的公子爷,一身蜀绣缎质的锦衣,手上轻摇一把美人扇,面相俊秀。鲜衣怒马春风得意,就算在没眼力劲的人也能瞧出这是一位世家公子。

    “魏老头儿,没想到你练兵还真是个行家,本公子随便扔给你几百淘汰的轻甲,你就能捣鼓出这么一支军队,要是本公子发发狠,给你搞上千副官军里只有上甲尉才能佩戴的寒星甲,那这陇右郡就能横着走了吧!”

    这公子爷瞧着面善,开口却带着一股纨绔子弟的怪腔调,全然没有温尔卓雅的世家正风。

    被唤做魏老头儿的正是小丛峰的大当家,已过天命之年,却看不出半点暮气。早些年间是凉州边境上的戍卒,远比群虎山其余几座峰头当家的见识多,年轻时甚至还和羌人打过几仗,年事高时领了赡养费从边境退下后到一处商贾庄里做教头,结果遭人诬蔑,被商贾告到官府,称其是十年前的江河大盗,迫不得已逃了出来,至于为何上了群虎山还成了小丛峰大当家的,就不为人知,就连手底下兄弟每逢高歌饮酒时随口问道,他也守口如瓶,半点风声都不肯透出。

    魏老头儿旁边站着一个身姿修长的年轻人,比起健壮魁梧的魏老头儿还要高出半个头,看着神情倨傲的年轻公子哥略带不屑,却又不好发作,只得装作闭目凝神。

    “三公子说笑了,不过年轻时候在军伍里耳濡目染,都是些皮毛,若不是当初三公子救我,也就没我今日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老魏头儿你倒挺有侠士之风的嘛!”

    年轻公子哥笑容灿烂,像是个涉世未深的世家少爷,唯有知根知底的魏老头儿心神一颤。

    当初他借群虎山之力借刀杀掉他二哥,就是这般笑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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